第四節(jié)核發(fā)或更改土地證書
一、土地證書的種類和使用
土地證書是土地登記卡部分內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持有的法律憑證。目前我國的土地證書主要有四種:《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證書以宗地為單位根據土地登記卡填寫。兩個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應當分別填寫土地使用證!锻恋厮棛嗬C明書》以土地他項權利人為單位填寫。同一土地他項權利人擁有不同宗地上的土地他項權利,或者在同一宗地上擁有兩個以上不同類型土地他項權利的,應分別填寫《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二、土地證書填寫方法
(一) ① 國用( ② )第 ③ 號:
① 集有( ② )第 ③ 號:
、 集用( ② )第 ③ 號:
、 他項( ② )第 ③ 號:
、偬幪顚懶姓䥇^(qū)簡稱
、谔幪顚懞税l(fā)該證的年份
、厶幪顚懕灸甓群税l(fā)同類證書的順序號
例如:京國用(2003)第180號
京集有(2003)第10號
京集用(2003)第809號
京他項(2003)第39號
。ǘ┤嗣裾ㄕ拢 年 月 日
1.填寫核發(fā)該證人民政府名稱并加蓋人民政府印章或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2.填寫批準登記時間。
。ㄈ┑怯洐C關(章) 年 月 日:承辦土地登記發(fā)證工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印章、登記時間。
。ㄋ模┳C書監(jiān)制機關:國土資源部。
。ㄎ澹┤掌冢簻视枳缘怯浐税l(fā)證書日期。
。┯浭拢和恋刈C書的記事內容填寫:
1.用途、終止日期的變更土地登記內容及土地登記機關印章;
2.他項權利的種類、權利人、范圍、存續(xù)期限及土地登記機關印章;
3.驗證記錄。
。ㄆ撸└綀D:宗地圖。
。ò耍┝x務人:土地他項權利義務人是指設定土地他項權利宗地的土地使用者。
。ň牛┧棛嗬N類范圍:土地他項權利的名稱、內容及權利范圍。
(十)設定日期:批準土地他項權利登記的時間。
。ㄊ唬嗬樞颍褐冈撏恋厮棛嗬诒咀诘赝愅恋厮棛嗬牡怯涰樞。
(十二)存續(xù)期限:土地他項權利的期限及終止時間。
。ㄊ﹤渥ⅲ禾顚憽锻恋氐怯浛ā飞系卿浀男柘虺肿C人說明的事項。
。ㄊ模┳兏浭拢禾顚懰棛嗬脑O定、變更,以及主要地類變更的內容、時間及依據。
。ㄊ澹┡c《土地登記卡》對應的欄目按《土地登記卡》填寫方法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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