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對承包商的預防性監(jiān)督與控制:
<1>承包商代表(項目經理)的任命、撤換、暫離現場都應取得工程師同意,
<2>對分包行為:
、俪邪探ㄗh的分包應事先取得工程師同意,兩類分包商除外:
a、材料供應商b在合同中指明的分包商。
、诜职痰拈_工日期應通知工程師。
、鄯职踢`約追究承包商責任(分包商承擔連帶責任)。
④反對指定分包商時應通知工程師認可。
<3>承包商設備進入現場后要移出現場,應經工程師同意。
<4>工程師應督促承包商每月一次提交進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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