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對非法占用土地行為的處罰方式。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方式主要有: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如果在非法占用的農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且這些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應限期拆除,恢復土地原狀。
。3)沒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應予以沒收。
(4)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的,可以并處罰款。罰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5)行政處分。由有關責任人員的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6)刑事責任。對非法占用耕地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法,應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