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協調一般分為項目外部協調與項目內部協調兩大類:
1、項目外部協調主要是配合業(yè)主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如與規(guī)劃、市政、質監(jiān)、消防、環(huán)保、交通等部門,這類協調主要是工程項目中的有關情況要及時上報,政府的有關批文要照辦,執(zhí)行中有關問題及時溝通,只有做好這些,才能使項目建設順利進行,竣工時才能順利通過驗收。項目外部協調還有資源供應部門的協調,如供電、供水、供氣、電信、市政排水等部門,與這些部門協調既是為了保證施工的基本條件得到實現,也為了項目正式使用得到資源的保障。
2、項目內部的協調,是指參與項目建設單位之間的工作協調,如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材料供應商等參建各方的工作協調,這是監(jiān)理工程師在建設監(jiān)理過程中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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