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地轉用又稱為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是現狀的農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國家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報批后轉變?yōu)榻ㄔO用地的行為。
農用地轉用是《土地管理法》重要的內容,也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多國家控制建設用地增長,保護農用地尤其是耕地普遍采用的手段。在世界各國和地區(qū),名稱不盡相同,但含義基本相似。有些稱為“土地開發(fā)許可”,有的稱為“建筑許可”,還有叫“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但目的都是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或城市規(guī)劃,控制建設項目占用農用地,尤其是占用耕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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