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6 08:5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位于廣州市繁華地帶的中山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yī)院(下稱中山醫(yī)三院)的醫(yī)技大樓,設計建筑面積為19945平方米,預計造價7400萬元,其中土建工程造價約為3402萬元,配套設備暫定造價為3998萬元。2001年初,該工程項目進入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下稱廣東省交易中心)以總承包方式向社會公開招標。
經常以“廣州輝宇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身分對外交往的包工頭鄭楚輝得知這一情況后,即分別到廣東省和廣州市4家建筑公司活動,要求掛靠這4家公司參與投標。這4家公司在未對鄭楚輝的廣州輝宇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資質和業(yè)績進行審查的情況下,就同意其掛靠。并分別商定了“合作”條件:一是投標保證金由鄭支付;二是廣州市某建筑公司代鄭編制標書,由鄭支付“勞務費”,其余3家公司的經濟標書由鄭編制;三是項目中標后全部或部分工程由鄭組織施工,掛靠單位收取占工程造價3%至5%的管理費。上述4家公司違法出讓資質證明,為鄭搞串標活動提供了條件。今年1月鄭楚輝給4家公司各匯去30萬元投標保證金,并支付給廣州市某建筑公司1.5萬元編制標書的“勞務費”。
為攬到該項目,鄭楚輝還不擇手段拉攏廣東省交易中心評標處副處長張文忠、辦公室副主任陳暹河。鄭以咨詢業(yè)務為名,經常請張、陳吃喝玩樂,并送給張文忠港幣5萬元,人民幣1000元,以及人參、茶葉、香煙等物品;送給陳暹河港幣3萬元和洋酒等物品。張、陳兩人積極為鄭提供“咨詢”服務,不惜泄露招投標有關保密情況,甚至帶鄭到審核標底現(xiàn)場向有關人員打探標底,后因現(xiàn)場監(jiān)督嚴格而未得逞。
按照《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程序,應是遞交標書在前,審核標底在后。但建設單位和廣東省交易中心在該項目招投標中卻安排審核標底在前,明顯違反了這個《條例》有關規(guī)定,也為鄭楚輝打探標底提供了方便條件。而該項目評標委員會共9人,其中由業(yè)主單位推薦的3名評委中,有2名是投標單位廣州市某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此,建設單位和廣東省交易中心在評標前未作調整,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
1月22日下午,評標開始。評委會卻置該項目招標文件規(guī)定于不顧,把原安排22日下午評技術標、23日上午評經濟標兩段評標內容集中在一個下午進行,致使評委沒有足夠時間對標書進行認真細致的評審,一些標書明顯存在違反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錯誤未能被發(fā)現(xiàn)。同時,評委在評審中還把占標底價50%以上的配套設備暫定價3998萬元剔除,使造價總體下浮變?yōu)椴糠窒赂,影響了評標結果的合理性。下午7時20分左右,評標結束,中標單位為深圳市某公司。
由于鄭楚輝掛靠的4家公司均未能中標,鄭便鼓動這4家公司向有關部門投訴,設法改變評標結果。因不斷發(fā)生投訴,有關單位未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接到投訴后,廣東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會同省建設廳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對此案展開調查,F(xiàn)已查實該工程項目在招投標中存在包工頭串標、建筑單位違法出讓資質證照、評標委員會不依法評標、廣東省交易中心個別工作人員收受包工頭錢物等違紀違法問題。經廣東省建設廳、省監(jiān)察廳研究決定,取消該項目招投標結果,依法重新組織招投標。目前,涉嫌違紀違法的廣東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張文忠、陳暹河已被停職,立案檢查,他們非法收受的錢物已被依法收繳。廣東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將依照有關法規(guī)和黨紀政紀對涉案單位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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