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理論是由德國地理學家克里斯塔勒提出的。
基本概念
中心地:是指區(qū)域內向其周圍地域的居民點居民提供各種貨物和服務的中心城市或中心居民點。
中心地職能:由中心地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就稱之中心地職能。中心地職能主要以商業(yè)、服務業(yè)方面的活動為主,同時還包括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活動;而不包括中心地制造業(yè)方面的活動。
中心性(中心度):可理解為一個中心地對周圍地區(qū)的影響程度,或者說中心地職能的空間作用大小,中心性可以用“高”、“低”、“強”、“弱”、“一般”、“特殊”等概念來形容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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