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農村村民建住宅,如何辦理用地手續(xù)?
答:由村民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市)人民政府批準,涉及農用地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問:請說出我省農民興建房屋(含附屬設施)宅基地的用地標準?
答:(一)使用農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40平方米;
。ǘ┦褂梦蠢玫兀ńㄔO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問:請說出我省城鎮(zhèn)居民建住宅使用國有土地的用地標準?
答:不得超過100平方米。
問:今后,各地要從嚴控制村鎮(zhèn)建設用地,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向什么方向發(fā)展?
答: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按規(guī)劃、有計劃地逐步向小城鎮(zhèn)和中心村集中。對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集中興建農民住宅小區(qū),防止在城市建設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遷”。對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外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按照城鎮(zhèn)化和集約用地的要求,鼓勵集中建設農民新村。
問:在規(guī)劃撤并的村莊范圍內,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審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是否正確?
答:正確。
問: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占用農用地的,各縣(市)如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
答:各縣(市)可根據。▍^(qū)、市)下達的農村宅基地占用農用地的計劃指標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實際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qū)、市)或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經依法批準后由縣(市)按戶逐宗批準供應宅基地。
問: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在申請宅基地,是否批準?
答:不予批準。
問: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內什么類型用地?
答:空閑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廢棄地。凡村內有空閑地、老宅基地未利用地的,不得批準占用耕地。
問:城鎮(zhèn)居民能否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答:不能。
問:我省農村村民符合哪些情形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申請使用宅基地?
答:
(一)農村村民戶無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承擔村民義務,需要建住宅而無宅基地的;
。ㄈ┮虬l(fā)生或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鎮(zhèn)規(guī)劃以及進行鄉(xiāng)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必須調整搬遷的;
。ㄋ模┛h(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可以申請建住宅的其他情形。
問:哪些情形,我省農村村民不得申請使用宅基地?
答:
。ㄒ唬┠挲g未滿十八周歲的;
(二)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未按計劃生育政策依法處理的;
。ㄈ┰姓孛娣e已經達到規(guī)定面積標準或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ㄋ模┏鲎狻⒊鲑u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將住宅改作他用的;
(五)縣(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請建住宅條件的。
問:農村宅基地占用農用地的計劃指標應和什么面積掛鉤?
答: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積
問:農村村民因繼承房產形成一戶擁有兩處以上宅基地的,能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買賣?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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